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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相片黄麗卿

音樂在幼兒發展過程中的角色模式

本文引自黄麗卿著「創意的音樂律動遊戲」第三章(心理出版社出版)

幼兒期是孩子由探索經驗中,發展相關音樂經驗的黃金時期,音樂經驗是一項重要的認知經驗,它可以讓幼兒在發展全人過程中,獲得美感與技能方面的平衡發展。事實上,孩子在出生前即對音樂有非常強烈的感覺,而一個人的學習是從「感覺」的體驗開始的。在生命的最初六年,是人類發展過程中最精采的一段時期,由於這段時期的孩子本身擁有非常強烈的學習慾望,對生活中一切活動充滿強烈的學習力與創造力;再加上活潑好動、缺乏持久注意力、喜愛競賽、常運用感官探索周遭世界、以及獨立自主需求強的特性。


一、音樂與聽覺發展的關係

人的感覺--味覺、嗅覺、觸覺、聽覺、視覺--中,與音樂有密切關係的聽覺器官,雖在胎中已甚發達,但聽覺據說是從出生二十四--三十六小時開始的。聽覺的發達過程已有許多專家從音的高低感、強弱感、方向感做過實驗,而大體說來聽覺的發達在出生的四、五個月便有成人一般的反應了。這也就是說聽覺的發達在人出生後半歲以前已完成。

嬰兒是天生的「聆聽者」,他們經常會注意生活周遭所發出的聲音,尤其由人所發出的聲音是他們的最愛。過去二十年來許多的研究者對嬰兒的音樂能力發展以及嬰兒們如何回應環境所給予他們的刺激等問題非常感興趣。Weiser(1982)曾列出嬰兒從事學習活動的三種方式:五種感官的統合學習、律動的能力以及天生的好奇心。由此可知,幼兒將來是否能擁有唱歌和節奏等音樂的技巧能力乃依循著生理性協調能力以及心理成熟而定。

二、音樂與概念發展的關係

音樂概念的發展直接與幼兒的思考能力相關,因為幼兒是屬於行動中思考的人。音樂概念的發展包括了:唱歌、語言節奏、聽音、律動、創造力、探索以及各種節奏樂器的探索,上述這些概念的獲得必須透過真實的學習情境(Alvarez,1993)。Ramsy(1981)的研究中發現3--4歲的孩子即具有旋律、音程和節奏的概念。當孩子漸漸成熟之後,他們對音樂的聽辨能力以及瞭解能力也同時獲得改善。孩子們對各項音樂概念的瞭解有助於未來聆賞各種音樂、學習閱讀音樂以及創造音樂的能力。

關於學齡前幼兒所具備的音樂概念大致如下:

(一)音色

幼兒具有分辨各種樂器與不同來源聲音的能力,由於各種聲音具有不同的曲調特質,因此很容易進行區辨。如:鋼琴和小提琴雖演奏相同的曲調,但因聲音來源不同,也因此具有不同的音色。

(二)力度

幼兒具有區辨大聲和小聲、強音和弱音的能力,幼兒在唱歌與演奏樂器的時候,是幫助他們建立力度控制能力的基礎。

(三)節奏

幼兒具有辨別固定拍、快拍子和慢拍子的能力,對幼兒而言,經驗和表達音樂時,”節奏”是最重要的一項元素。

(四) 旋律

幼兒具有區辨和分辨高低音以及劃出旋律線條的能力,大多數的幼兒可模唱音高,亦可模唱旋律,此項能力的高低取決於幼兒是否有更多機會聆聽自己所唱的歌,或獨自唱簡單的反覆性旋律。

(五)曲式

幼兒具有區辨相同或組織不同樂句的能力,他們已能藉由”模進”(watch & action)歌曲,與他人分享音樂知識。

三、音樂與認知發展的關係

所謂「認知」(cognition),含有求知(come to know)、辨識(recognize)、的意義。大多數的教育家都承認,孩提時期是奠定個人發展最高智慧和創造力的時期。著名的認知理論專家如:皮亞傑(Piaget,1896)和布魯納(Bruner,1968)等人的教育理論也都被世界所認同,尤其是對後來的研究者在作計劃、組織課程和實施教學時有很大的影響。目前有許多音樂教育研究者企圖發現這兩位著名的教育學者之教育理論與音樂能力發展上的關係,本研究即試著由皮亞傑和布魯納的觀點來探討其教育理論與幼兒音樂能力發展的關係。

(一)皮亞傑「認知發展階段」理論與兒童音樂能力發展的關係

所謂音樂的認知能力包括:記憶旋律的能力、記憶音程的能力以及區辨音調的能力等,這些能力會隨著孩子的發展而更臻成熟。在皮亞傑的理論中,提到孩子自我中心的特徵以及固著於一件事物的屬性,這些心理傾向可能干擾到學習時對整體事物的瞭解。在一些有關聽音行為方面的研究中顯示出某些音樂要素的發展可能比其它要素更容易被區別和瞭解。譬如:孩子對力度和音色的反應和區辨能力較之曲調和節奏能力發展得早,至於對和聲及曲式的瞭解是最後才發展完成的。因此,對幼兒而言,音色的探索活動、音樂上力度對比的經驗以及節奏遊戲比和聲及曲式的活動更適合。

Serafine曾根據皮亞傑階段發展理論的特徵而提出個人對幼兒適合從事的音樂活動之建議:

1、感覺動作期

(1)嬰兒需要睡眠,因此選擇具有安靜感的音樂為宜。因為這種音樂之速度與拍子較穩定,音響之強度較小。

(2)進行「聲音模仿遊戲」,由大人模仿孩子所發出的聲音,這時候孩子也會試著重覆發出大人所模仿的聲音。

(3)玩「發現聲音」的遊戲,此類活動可幫助孩子盡興地去探索和發現聲音的來源。音源可以包括:從自己身體發出的,如:拍掌聲、哭、笑聲.....;周圍環境的聲音,如:風聲、雨聲、鐘錶嘀嗒聲......等。

(4)提供豐富的感官經驗--佈置一個充滿音樂、節奏、律動的環境,藉此培養孩子的知覺能力。

2、運思前期

(1)自我中心期的孩子無法以他人的立場和角度來思考事情,因此不適合從事團體競爭性遊戲,而以個別的音樂活動,諸如:手指謠或簡單的音樂遊戲為宜。

(2)可以和二、三歲的孩子玩「躲貓貓」的遊戲,這類活動可訓練幼兒根據聲音的線索去發現聲音的來源。

(3)心智上的「可逆性思考」和「邏輯推理能力」對運思前期的幼兒來說是相當困難的。譬如:讓幼兒反覆地敲擊「頑固伴奏」以作為歌曲的伴奏活動,我們會發現有許多幼兒無法勝任這項工作。原因在於,幼兒缺乏邏輯推理的能力(往後推理何種節奏模式是每一次反覆時的開端)。由於,幼兒只注重整體而無法進行部份的思考,因此,對一個三、四歲的孩子而言,邏輯推理思考活動是無法做得很精確的。

(4)運思前期幼兒的另一項特徵--即缺乏保留的概念。所謂音樂的保留概念是,當音樂在形式或量度上改變,而其實質未變,但幼兒無法瞭解其質量仍保持不變之心理傾向。例如:在固定拍中添加其它節奏模式對學前幼兒來說,是相當困難的。

(二)布魯納「認知發展理論」與兒童音樂能力發展的關係

布魯納對於人類認知心理歷程的研究,多年來曾從知覺、推理思考、認知表徵、教育、及嬰兒期的動作技巧等領域加以探討。布魯納提出一套「表徵系統」理論,藉著這個系統,個體對外在環境中重覆發生的外顯行為,以一種易於掌握的方式加以保留。他認為學習者「儲存與利用」資訊的模式乃經由「動作表徵」(enactive representation)、「影像表徵」(iconic representation)、及「符號表徵」(symbolic representation)等三種途徑。

「動作表徵」是幼兒一、二歲間最常用的認知方式,他們經常藉由抓、握的動作,與周遭環境中的各種事物產生關聯;藉由感覺性與運動性的探索活動來獲得知識,音樂活動方面則經常透過身體律動表現出他對音樂的感受。

幼兒三歲後即進入「影像表徵」期,這個時期的孩子已能透過心理象徵(mental symbol)來表示未在眼前出現的事物,亦即幼兒不必藉由感官、動作的操作,而能以象徵的方式來表示物體或事件本身。在音樂活動中,孩子經常會將手鼓想像成月亮的象徵、將呼拉圈當作鏡子來玩動作模仿遊戲。由於圖畫和影像對這個階段的孩子具有某種特殊的意義,因此,教學活動中可以收集與聲音高低、音樂速度快慢有關的圖片(視覺符號)而讓幼兒利用樂器來敲奏。

「符號表徵」時期是幼兒開始建構自己知識開始的時期。孩子運用”符號思考”是很重要的知識建構過程。當幼兒開始運用心智影像和語言時,他們便擁有了一種表徵方式,並會對事情做較長遠的思考,不再受限於”立即性經驗”。要能理解符號的意義,則幼兒必須從與多元物體互動經驗中建構其意義,換言之,理解抽象層次須根於幼兒具體直接經驗。


Bruner建議教學必須探討的幾個主題:

1、學習意向

在孩子進入學齡期之前,尚未具備學習的意向,因此老師在指導孩子學習時應該透過三方面的歷程:亦即誘導(activation)、維持(maintenance)、及指導(direction),當孩子具有喜愛學習的傾向時,他便會開始好奇於環境中各種人、事、物的特徵,這些都是引發未來從事探究活動的獨特經驗。

2、知識的構造

教材的提供要以知識構造為基礎,教師若能以具結構性的方式來組織音樂教材,那麼孩子便較能夠掌握學習的目標。譬如:要加強孩子對一拍和半拍的瞭解與感受,在教材的呈現上應該根據下面的步驟:

(1)準備適當的曲子

(2)以視覺上的具體事物,加強孩子區分一拍中一個聲音或二個聲音。

(3)引導孩子將聲音、符號及名稱聯貫起來。

(4)利用已知素材和陌生素材加強孩子對一拍和半拍的瞭解與感受。

3、最有效的教學順序

根據布魯納的看法,教師應以何種方式和順序來呈現教材,必須考慮個體的認知發展歷程。譬如:正處影像表徵期的孩子,老師在教聲音高低時可多準備一些與聲音對比有關的圖卡,如此,必能有效地達到教學的目的。

4、報酬與逞罰的性質和步驟

布魯納認為,引導兒童從事有效的學習活動,最重要的是要使他免於受到外在環境酬賞和逞罰的直接制約。因此,教師若能具備相當的專業素養,懂得適時地誘導孩子自發性的學習動機,讓孩子認為學習是為自己而學習,由內在酬賞而獲得自我之滿足,才是有效教學的原則。

綜合上述兩位教育學者的理論,對擔任音樂課程的教師而言的確具有相當的啟示性。研究者認為,教師在教學前若能對兒童認知發展各階段的特徵作一番深入地瞭解,那麼便有足夠的知識背景,去選擇和設計適合幼兒年齡的音樂活動經驗。擔任音樂教學的教師須體認到,幼兒在音樂學習過程中是主動的學習者,他們自己會以豐富的知識,並將個別特質帶入任何的學習活動中,預設觀點、推理能力、成熟度以及幼兒的早期經驗都會影響幼兒的音樂學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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